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资料图)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年3月1日,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13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3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张建飞、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春停、UBS AG共8家。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27日向上述8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3年3月29日17时止,上述8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8号《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3月29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申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大写: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已划入国泰君安开立的账户内。所有申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3年3月30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9号《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3月30日止,诚迈科技本次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81,6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797,169.8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02,798.18元(大写:壹亿玖仟陆佰贰拾万贰仟柒佰玖拾捌元壹角捌分),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4,081,63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192,121,16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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